Tuesday, October 11, 2011

一直以來也不想你再提起你的女朋友,是我特別要求,希望你不會提,是因為當我不知道的話,我的心會好過一點。

是你有心或無意,在你的BLOG上宣佈。有不開心是必然的事,但我沒有再多的激動,我沒有灑淚,只感到全身發熱。

只不過是短短的一年,你便找到你的幸福,是那點你注定的緣份你終於遇上。

愛上他人便要狠狠的跟前度斷裂,這點我學不會,你要結緍或者這是我唯一可以忘記你的方法。

我倆再不會遇上,再不會有半點的連繫,我只會默默的在這裏期待你的成就。

祝福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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